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现就制定《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5天。
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2年7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办公室: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fcgzfgjj@163.com。
二、寄送信函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810室。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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