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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2022-08-04 10:14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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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采纳情况表(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5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1

市政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东兴市人民政府无修改意见。

2

市人大、市司法局、市住建局、人民银行防城港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上思县人民政府、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采纳情况表(公众)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5日

序号

提出意见主体

意见反馈

建议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采纳情况

1

网友
            
1042280075@qq.com

建议商品房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这条款删除。

当今涉及恒大的房子逾期或可能烂尾的情况,迟迟不得房产证,那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遥遥无期,防城港商业贷利率极高,如因房产证问题不得转公积金贷款,在疫情下给房奴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

不予采纳。该建议不涉及《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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