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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2022-08-18 10:26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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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采纳情况表(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9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1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港口区人民政府无修改意见。

2

市人大、市政协、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防城港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上思县人民政府、东兴市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公众)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9日

序号

提出意见主体

意见反馈

建议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采纳情况

1

网友倔强小菊花%
1042280075@qq.com

建议商品房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这条款删除。

当今涉及恒大的房子逾期或可能烂尾的情况,迟迟不得房产证,那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遥遥无期,防城港商业贷利率极高,如因房产证问题不得转公积金贷款,在疫情下给房奴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

不予采纳。公积金贷款是保证担保贷款,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须由售房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才能办理,此阶段性担保责任直至借款人取得不动产权证转正式抵押后,解除阶段性担保。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二次贷款,无售房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应参照二手房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所以,依据上级文件要求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需求,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无法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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