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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2022-10-27 10:28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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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市直部门、受托贷款银行)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7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1

农行防城港分行

建议在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申请条件”内加入个人征信准入标准,如确定原商业贷款逾期超X次不符合商转公办理条件。

不予采纳。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已明确“申请人申请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时,需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已有个人征信条件的规定,故不再重复加入个人征信条件。

2

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建行防城港分行、北部湾银行防城港分行无修改意见

3

人民银行防城港中心支行、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工行防城港分行、中行防城港分行、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公众)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8日

序号

提出意见主体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1

网友363505497@qq.com

您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第5条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能否更改为已取得备案合同为证明,有些开发商办理证书特别慢有的甚至都没有那公积金岂不是全部都要放在里边公积金贷款就没法使用了,有点不太符合实际情况。

不予采纳。公积金贷款是保证担保贷款,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须由售房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才能办理,此阶段性担保责任直至借款人取得不动产权证转正式抵押后,解除阶段性担保。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二次贷款,无售房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应参照二手房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所以,依据上级文件要求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需求,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无法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2

网友xihuanxiguanyigeren@foxmail.com

4.还未取得房产证的,拿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转贷。

3

网友xihuanxiguanyigeren@foxmail.com

已购预售商品房,楼盘尚未交付收房无法取得房产证,如何商转公?有购买合同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

4

网友xihuanxiguanyigeren@foxmail.com

已购预售商品房,楼盘尚未交付收房无法取得房产证,如何商转公?有购买合同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是否可以全部转化为公积金贷款?

5

网友15066253751@163.com

建议进一步放宽对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申请条件,因商品住房购买时大部分为期房,《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需要长周期才能取得,这就不利于我们公众办理此项手续来减轻贷款压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借鉴银行做法,用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材料代替《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来审核抵押资质。

6

网友329851808@qq.com

建议可以组合贷,公积金额度少,并不能够缓解贷款压力

不予采纳。提出的商转公免自筹组合贷是一个很便民的业务,我们也对此进行了研究,但因商转公免自筹业务是通过办理顺位抵押实现,目的是使公积金贷款成为第一顺位抵押,如继续保留商业贷款是不符合要求的,所以目前开展商转公免自筹尚不包含组合贷。

7

网友1552282048@qq.com

您好,我是一名防城港本地人,于2021年8月(公积金政策收紧)于是办理了桂林银行商业贷款,30年期利率为6.3%(全国最高了吧?),现经济不好,收入不明朗,生活压力大(房贷每月就要还2683元了),现有几个疑问或意见想表达一下:商转公免自筹贷款适用范围提到?“原商贷发放银行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且原商贷发放银行与受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银行为同一家银行”, 能否及时(提前)公布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名单?原商贷发放银行不同意受理免自筹如何解决?该适用范围对消费者是否太被动?

不予采纳。理由:1.目前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在全国全区范围内尚未全面铺开,本文件只能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办理顺位抵押,办理业务也只能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受托协议的本市银行,故原商贷发放银行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2.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为工行防城港分行、建行防城港分行、中行防城港分行、农行防城港分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我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信息都会在本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如有增加受托银行,也会及时进行公布。3.对于不适用的银行可通过自筹方式办理商转公。                                            

8

网友58163253@qq.com

商转公免自筹贷款适用范围提到 “原商贷发放银行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且原商贷发放银行与受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银行为同一家银行”, 能否及时(提前)公布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名单?原商贷发放银行不同意受理免自筹如何解决?该适用范围对消费者是否太被动?

9

网友1617098972@qq.com

支持免自筹转公积金,希望政府能及时公布适用银行,但是对于消费者没办法在之前就选择到适用银行的应该怎么处理呢?请求政府可以出台更明确的政策可以尽量覆盖更多的消费者,对于不适用的银行也可以有相应的政策

10

网友yangyuanyuan
            
yyj816@foxmail.com

13.商转公免自筹贷款适用范围提到 “原商贷发放银行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且原商贷发放银行与受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银行为同一家银行”, 能否及时(提前)公布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名单?原商贷发放银行不同意受理免自筹如何解决?该适用范围对消费者是否太被动?

不予采纳。理由:1.目前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在全国全区范围内尚未全面铺开,本文件只能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办理顺位抵押,办理业务也只能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受托协议的本市银行,故原商贷发放银行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2.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为工行防城港分行、建行防城港分行、中行防城港分行、农行防城港分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我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信息都会在本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如有增加受托银行,也会及时进行公布。3.对于不适用的银行可通过自筹方式办理商转公。

11

网友liuleehom28@163.com

您好,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本人是防城港市一名企业职工,近期在贵方公众号看到所发《开展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现提出几点意见:
            
1、关于“原商贷发放银行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且原商贷发放银行与受理商转公免自筹业务银行为同一家银行。”网上所查防城港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网点较少,买房办理商业贷款时的贷款银行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布的受托银行,且买房时咨询过后期是否可转公积金,回复均说可以的,建议是否可放宽部分银行网点的条件。

12

网友(294934234@qq.com)

二、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申请条件(四)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按照这条规定,如果原商贷的借款人是我妻子,但是我们是共同借款,房子是我们共有,共同还贷,我想转成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就办不了?
            
建议修改为:“(四)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还)款人;”

采纳。

13

网友936045974@qq.com

申请条件为什么要二年 正常公积金贷款连续缴纳半年不就可以  二年太长了 一年也可以啊!还有个人缴纳公积金是不是也可以?

不予采纳。住房公积金作为缴存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借鉴其他已开展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地市经验,预防商业贷款借款人通过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形式短期即办理此项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商转公免自筹业务的申请条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及以上。

14

网友929127813@qq.com

我希望将公积金的缴存年限缩短至1年  应该会有更多资金提前进入市场 这样才能更好的 刺激经济发展,释放市场资金活力,刺激市场发展

15

网友tsd1122@vip.qq.com

防城港政府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已收悉,作为一位在防城港用商业贷款买房的普通民众,特向管理中心提一点建议,帮到自己的同时也可以方便到其他和我一样的人;希望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申请条件略微调整,方便更广大的有需求民众,即: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以上,可否改成满一年?

16

网友1412198704@qq.com

就关于《开展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的文件说明情况已有一些初步的了解,由此想提出点意见,就目前大环境,疫情反复,导致大批人员可能没有工作,或者工作不稳定等,导致生活拮据,而且又要面对高额的房贷利息更是雪上加霜,而对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第一条,关于申请人须为本市缴存人员,我想对此提出点个人建议,很不幸当初购买房子的时候,由于公积金个贷率太高,没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导致后面只能申请了商业贷款,本人也是防城港本地居民而已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北部湾通用的。但现在商转公却只能就本市缴存人员对于这个条件,对此我的建议就是,是不是应该也能遵循贷款时的条件一样,北部湾城市都可以申请呢。

采纳。

17

网友695084872@qq.com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防城港本地人,在防城港工作,公积金缴存地在南宁,在防城港市购买的住房是在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关于《通知》第二条商转公积金免自筹贷款申请条件里的第一项“(一)申请人须为本市缴存人员”这条款提出异议。在钦北防、南宁等地缴存公积金的工作人员,他们可以在防城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虽然本人不是本市缴存人员,但同为防城港市添砖加瓦的一员。秉承贯彻落实市委“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精神面貌及贵中心倡导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积金政务服务便利度,减轻借款人筹款压力这项精神,公积金的领导们是否可以考虑夹在中间的这部分特殊人群(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购买了自己家乡的住房,为自己美丽的家乡防城港添砖加瓦,却只因就职的公司帮缴存的公积金不是本市的,而错失享受这一新政策)。领导们,疫情几年,实在也是压力大上有老下有小,为了减轻负担才写此信递交贵中心领导,望领导们能够重新审视这申请人条件!

采纳。

18

网友shenmei006@qq.com

1.南宁、钦北防一体化建设多年,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医保等均已实现一体化,商转公为何只局限为防城港市缴存人员?希望可以拓宽申请人范围,南宁、钦州、北海等均可申请;
            
2.希望明确实施时间、可承办的银行机构、具体流程的办理时限等。
            
上述建议,希望予以考虑,谢谢。

采纳。

19

网友gxbbwjhcy@163.com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你好!请问下商转公免自筹是不是指,比如我商贷58万,公积金贷款40万,剩余的18万不用先结清?因为之前的商转公,差额的18万要结清后才能办理。望回复,谢谢!

原商贷本金为58万,之前的商转公需自筹结清58万;如开展商转公免自筹,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差额的18万仍需自筹结清。

20

网友Jessica
            
xu2290904490@foxmail.com

您好,我是防城港市一市民,近期看到住房公积金的一则通告——现正征收广大市民意见。本人及家属看到该通告后喜悦无以言表,强烈支持买房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该创新调整不仅减轻疫情下大家的经济负担,更能增加大家买房的信心。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1

网友908673868@qq.com

关于商转公免自筹,这是真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强烈建议政府及公积金相关部门实行,另外也建议邮政银行开展此项活动业务,真的邮政银行那么大一个银行竟然不支持商转公,太让群众失望了,此外非常感谢政府,感谢防城港公积金!

不予采纳。理由:1.目前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在全国全区范围内尚未全面铺开,本文件只能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办理顺位抵押,办理业务也只能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受托协议的本市银行,故原商贷发放银行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2.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为工行防城港分行、建行防城港分行、中行防城港分行、农行防城港分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我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信息都会在本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如有增加受托银行,也会及时进行公布。3.对于不适用的银行可通过自筹方式办理商转公。

22

网友498918385@qq.com

建议增加跨行商转公业务,如柳州银行、桂林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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