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关于开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6日(共7天)通过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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