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防城港市统计局《关于对〈关于请求提供我市在岗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函〉的复函》提供的数据,测算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
一、2023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防城港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防城港市辖区内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928元,据此,设定2023年度防城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232元,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88元,合计为5576元。
二、2023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的规定,防城港市2023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据此,设定2023年度防城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合计为182元。
三、新设定的月缴存基数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2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八楼810室。
电子邮箱:fcgzfgjj@163.com。
联系电话:0770-2820833。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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