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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和防城港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
一、2025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防城港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防城港市辖区内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7403元,据此,设定2025年度防城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351元(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922元(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合计为5844元。上述月缴存基数上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2025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的规定,防城港市202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据此,设定2025年度防城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10元(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合计为220元。上述月缴存基数下限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8月6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八楼810室。
电子邮箱:zfgjjbgs@gxi.gov.cn。
联系电话:0770-282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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