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稳经济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防金委办通〔2022〕2号)工作要求,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自2022年7月28日起,我中心开通线上办理缓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二、办理方式
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登录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办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其它事项
(一)受理范围为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在申请获批之日前已经产生的逾期,仍需作逾期处理,正常计算罚息、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缓还贷款期间,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仍会对该笔贷款发起扣款,划扣银行卡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借款人已办理冲还贷业务的,优先划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不足部分再从银行卡划扣)。只要借款人银行卡有余额,就会扣款成功,所扣金额视为借款人还款。
(四)在缓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到期后,恢复正常偿还并清偿缓还期间所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到期如仍未偿还贷款本息造成逾期的负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网上业务大厅缓还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2.微信、手机APP缓还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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