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偿还商贷提取业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落实《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工作要求,我中心将于2025年8月18日上线商业贷款委托提取线上签约、解约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签约
1.无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有权机关冻结;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列入本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限制提取;
4.申请签约的商贷住房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记录的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二)解约
签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解约: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的;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列入本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限制提取的;
3.签约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销户的。
二、办理方式
符合办理条件的缴存人可登录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进行签约、解约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职工在线上提交的签约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业务需由柜台人员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
(二)非主借款人一方办理签约的,需在广西婚姻信息系统核查到夫妻双方的婚姻信息。
附件:1.网上业务大厅商业贷款委托提取签约、解约操作流程
2.微信公众号商业贷款委托提取签约、解约操作流程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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