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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11-05 16:03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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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436日至2024621,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巡察。2024724,巡察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组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234个具体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1.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全过程督促整改进度。

2.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成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要求各科室、管理部逐项逐条对照,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3.立行立改,强化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坚持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3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办,每月梳理汇总工作台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深入推进。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推动整改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粟瑛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迅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六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问题整改。二是以身作则。2024年8月23日,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剖析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找准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打牢基础。在整改过程中,切实履行起整改工作责任,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推进会、党组会,每月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部署、协调、督办整改工作,常态化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狠抓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到事到人、整改工作有力推进、按期完成。

整改成效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2项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4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中心党组重新修订完善《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议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重要文章作为党组会常态化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写入制度予以明确,实现常态化学习的制度化。密切结合实践要求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召开的37次党组会均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对标对表,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提升了党组谋划重大战略、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要政策、部署重大任务的能力。

2学以致用有欠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加大支持住房消费政策,灵活运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工具箱,调整优化租房提取和贷款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2024年9月30日,中心出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细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措施。10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提高星级建筑和绿色节能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的出台,在助力住房消费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12月,我市购建住房提取额环比增长9.44%,排名全区第四。二是坚持租房优先于购房原则,积极优化租房提取措施。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全额提取,同时放宽了租房提取频次。2024年,租房提取额2.5亿元,同比增长24.64%,完成自治区住建厅20%的业务考核目标任务。三是完善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调度措施,加强资金运行管理。每月初结合受托银行考核、业务需要,制定住房公积金月度资金计划,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提升资金使用管理的计划性。银行账户全部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利息收入。2024年3月起,解除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橙色预警,按照规定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2024年11月起,解除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状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流动性管理与资金收益提升的平衡。四是结合实际开展政策专题学习培训。2024年9月29日、11月21日-22日,召开2次综合培训,将政策讨论研究和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集中研讨、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化干部职工对政策内容的理解与把握,确保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得到准确、严格的执行。

    2.关于“做大做强做优住房公积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3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效果不佳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创新设立政策宣传队,常态化深入企业走访,开展线下宣传50余次。在传统媒体、新媒体推送政策宣传、热点问答等40余篇。2024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账户数9338户,同比增长11.34%;缴存住房公积金17.61亿元,同比增长2.8%;新增缴存单位3414家;新增灵活就业缴存人员312人,同比增长68.65%。2024年期末职工账户数同比增长4.71%,增长率排名全区第三;缴存总额同比增长13.11%,增长率排名全区第四。2025年1-9月,实缴单位3428家,实缴职工12.7万人;新开户1.9万人,同比增长174.88%,增长率排名全区第一;归集资金14.45亿元,同比增长10.05%,增长率排名全区第一;灵活就业缴存人数409人,同比增长97.58%。一是高位推进。建立党组归集扩面工作研判机制并有效运行,定期通报进展、分析问题、明确发力点。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归集扩面工作落实情况,对归集扩面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中心领导班子带队积极走访我市大型民营企业、重点企业,着力破解大型企业缴存难题,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3月,成功推动盛隆冶金等企业为1.2万名职工开户,民营企业新增缴存占比达92%,排名全区第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24年8月成立“金广厦”政策宣传队,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传工作方案》、《2025年“金广厦”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方案》和《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深化“金广厦”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乡村、进楼盘”等活动,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与非公企业交流座谈,详细讲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新政。办公室、各管理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房展会等平台,对公积金制度优势、惠民新政、工作成果开展宣传报道,在“防城港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公积金小知识及热点问答,扩大了政策知晓度。三是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方式,通过技术开发,实现我市所有8家受托银行可委托扣缴;各管理部主动下沉服务,走访企业,对有需要的单位提供一对一开户等在线指导、上门指导服务100余次四是部门联动促扩面。2024年7月31日,中心召开受托银行合作业务交流座谈会,在受托银行优质客户资源上寻找扩面突破口,开展合作扩面。充分调动受托银行扩面工作积极性,出台并执行《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与委托银行考核评价工作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4督促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力度不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调配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24年成功催缴27家单位、成功催建23家单位,对2家单位按执法流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25年1至9月,成功催缴23家单位、成功催建27家单位,对9家单位按执法流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中心通过业务会议研究统筹各方力量,建立了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工作机制,破解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等工作瓶颈;印发《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通过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二是建立企业动态催缴机制,稽核审计科依托住建部电子化检查工具,每月排查单位欠缴情况,发至各管理部督促整改。三是加大未建缴和逾期不缴行为的执法力度。内控法规科、各管理部通过发送催建、催缴、限期办理文书等措施,对限期内仍未建缴或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措施,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公积金制度权威性。2024年对2家公司按执法流程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并成功催缴。

5谋划提升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办法不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优化资金存放,加强资金计划管理。2024年,实现增值收益0.72亿元,同比增长13.4%,增值收益率1.52%,超额完成1.30%的自治区考核目标。2025年1至9月,实现增值收益4323.05万元。一是优化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完善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调度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调配资金。二是强化流动性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均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利用金融性政策工具,在保障资金安全和供需平衡前提下,提升资金增值收益。三是加强贷后管理。完善了借款人贷款对账和还款短信提醒内容,提醒借款人及时还款。各管理部每月开展逾期情况跟踪,加强逾期催收,保障资金回笼。

3.关于“推动管细管严管好公积金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6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核把关不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加强管理,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向1482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1亿元。一是加大职工培训频次。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综合业务培训2次,提高了干部职工审核把关能力。二是全面开展业务稽核,重点聚焦贷款业务关键环节,开展稽核检查,形成稽核报告。2024年共开展2现场稽核审查,44次线上稽核审查,没有发现超限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三是常态化组织业务政策学习,每月组织开展业务政策集中学习,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各管理部8-12月每月均开展一次以上业务政策集中学习,形成了常态化学习机制,使窗口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掌握贷款业务政策,提升了业务能力。四是修订完善了业务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加强结果运用。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全员参加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技术水平考试,27名窗口工作人员全员通过。

7解决骗提公积金问题成效不明显。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分析研判。业务层面加强防范和业务稽核,强化人员管理,提高人员业务风险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将防范骗提公积金加入业务会常规议题研究分析,通过定期风险研判,有效提升了风险预警与防控能力,对遏制骗提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各管理部结合工作实践经验总结骗提关键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稽核审计科汇总归纳整理后转各管理部组织开展了1次专题学习,提高业务把关能力。三是提高稽核比例。将骗提公积金较多的大病、异地购房、商贷还贷等3项提取业务的稽核比例,由18.99%提高到48.33%,切实加强了业务稽核力度,及时制止2起骗提业务。四是加强工作人员廉政教育。班子领导、各管理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中秋节、国庆节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党组书记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8人次,分管领导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9人次;党支部纪检委员在中秋节等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信息2条。有效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风险防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骗提行为人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等方式追还骗提资金,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对限期内仍不退还的发律师函。中心依据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将核实的不符合规定材料提取公积金人员信息在住房公积金官网予以公示,并将其个人账户纳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管理,实施提取和贷款限制,骗提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向未全额退款人员发放《失信行为告知书》,督促尽快退款。截至2025年9月底,已落实整改,完成催收。六是分管领导对各管理部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发现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提取业务的,严肃责任追究。目前未发现违规审批提取业务情况。

8打击惩处骗提失信行为力度不足。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加大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与市公安局加强沟通,对巡察发现的以不符合规定材料违规提取的,按规定披露和采取将违规提取行为向单位通报、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有效震慑违规提取人员。对巡察发现的以虚假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人员进行公示,并向所在单位通报、惩戒。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风险防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心已依据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将涉嫌人员信息在住房公积金官网予以公示,并将其个人账户纳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管理,实施提取和贷款限制,骗提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加大了骗提行为失信惩戒力度。2024年发现并制止违规提取未遂2起。

9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韧劲不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情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破解逾期严重历史遗留问题,破解诉讼拍卖执行变现难等问题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12月23日,逾期6期以上逾期贷款已回收。一是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要求,内控法规科、各管理部积极落实部门职责,分析逾期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逾期和违规贷款追缴催收,完善催收台账。目前催收台账已完善,催收成效显著,逾期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在逾期率降至全国平均水平前,内控法规科每月汇总各管理部整理催收情况报送,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逾期催收工作,并将逾期催收工作列入业务会常规议题研判分析。三是多措并举推进贷款回收。通过日常催收和债权转让,回收逾期贷款,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12月23日,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债权转让工作。

4.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0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群众不够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全面整改,2024年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工作全市排名前列,获得群众好评。其中港口管理部政务窗口2次被市政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多次收到群众锦旗和来信表扬。中心12345工单回复上《防城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简报》红榜4次,12345工单按时签收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回复满意率(剔除申诉)100%。一是各管理部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教育,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规范各项业务操作。二是开展了1次贷款业务办理时限调研,2024年第三次业务会讨论提出解决问题措施,印发了提高贷款联办效率通知,严格落实业务办理时限要求三是分管领导对管理部负责人开展了4次谈话提醒,对主观原因造成的业务办理超期,严格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执纪问责。

11推进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主动靠前,服务市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解决企业困难问题,落实国务院7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减少群众折返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党组书记带队,到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路港金桥供应链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服务,为企业答疑解惑,量身定制缴存计划,成功落实以上两个企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党支部深入推进“五个到一线”重点工作,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到社区开展“双报到”服务社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到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上门服务,助力赋能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深化公积金助企机制,常态化开展“进园区”“进厂区”专题宣传活动,推动公积金助企纾困政策落实。2024年7月以来,各管理部到柳钢、东兴产业园等企业园区、厂区开展专题宣传活动9次,现场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操作指导,受到企业和缴存人欢迎。2024年以来,在建行企沙支行、公车镇网点设2个便民服务点,满足周边近60家缴存单位及超万名缴存人“就近办”“马上办”需求,打通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12推动提升住房公积金智慧化服务水平仍有短板。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积极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广西住房公积金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工作,中心业务系统已接入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推进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截至2024年12月底,共办理各类业务“一件事”超2.2万笔。

13推动受托银行实现系统联通工作力度不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加力推动所有受托银行实现商业住房贷款线上提取业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党组深入中国银行、桂林银行开展受托银行系统联通调研,推动开展系统联通工作。截至目前,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与我中心数据共享工作项目已上线运行。中国银行防城港分行与我中心数据共享项目,已上线试运行二是各管理部已为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提供服务绿色通道,通过增设专窗、加强引导,显著加快业务受理速度,提升服务效率。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4防范化解个人贷款逾期风险措施不力。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2月,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率从0.49%降至0.0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逾期贷款金额从2005.35万元降至117.1万元,同比下降94.16%,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住房公积金得以稳健运行。逾期催收工作成效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高度肯定。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逾期追缴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到位,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有效协调解决催收难题,确保逾期管控工作高效推进。二是针对贷款逾期率高问题,党组通过召开季度专题会议持续督导。内控法规科会同各管理部全面加强催收管理,优化策略,压实责任。2024年底,贷款逾期率已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内控法规科、各管理部均已建立规范的催收档案并实施动态更新。同时,严格依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与标准,常态化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确保贷后管理落实到位。四是针对前期催收责任不清问题,管理部自上而下明确1-5期逾期催收各岗位具体职责,形成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五是6期及以上逾期贷款,通过诉讼、拍卖等法律手段加强催收。2024年12月23日,完成逾期贷款债权转让,化解了逾期风险。六是各管理部落实贷前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贷款审批流程,强化贷前风险管控,前移风险关口,把好第一道防线。2024年共发放贷款1482笔4.91亿元,没有发生逾期情况。

15防范化解贷后风险存在短板。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抓实贷款资产“预转抵”工作,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中,未办理预告抵押登记转正式抵押的贷款资产占比,由2023年的40%下降到2024年12月27.4%。2025年9月,未办理预告抵押登记转正式抵押的贷款资产占比降至20.88%。一是全面梳理。稽核审计科、各管理部已全面梳理未办理“预转抵”人员名单,对经催告仍未办证的借款人及配偶,督促受托银行加大“预转抵”催办工作力度,每月将“预转抵”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各管理部汇总形成台账。二是细化措施。各管理部已组织召开受托银行座谈会,分析原因并细化工作措施。针对个人原因未办理的,各受托银行已逐一向借款人阐明“预转抵”重要性,督促其尽快办证。对于非个人原因造成的困难,受托银行已积极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商等单位,通过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推进抵押催办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立与受托银行的定期动态沟通机制,确保台账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目前抵押物数据已全部采集更新完毕,台账信息完整准确。

16防范化解数据安全风险意识不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出台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攻防演练,数据安全得到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党组会专题听取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汇报,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印发实施《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责任制,形成全员参与的数据安全工作格局。三是提高数据防范意识。开展了1网络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市公安局开展了攻防演练,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自觉维护数据安全的良好氛围。四是经与数据云方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对接,自治区信创云已建成同城、异地灾备中心。待自治区住建厅“广西住房公积金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使用后,我中心将积极对接利用自治区信创云异地灾备资源进行异地容灾备份。

17对内控制度建设不够重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党组加强领导,组织业务部门对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已成立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开展了1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将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程专题研究,开展了1次专题研究,确保内控建设有效推进。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已汇总收集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出台的内部控制制度,整理汇编成册,印发各科室、管理部贯彻落实。三是强化学习。各科室、管理部对新汇编的内控制度开展了2次学习培训。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8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党组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增强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能力,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压实责任,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具体任务7项,工作措施34条,明确责任分工。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深度融入分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责述廉中,全体班子成员均就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和专项报告,有效强化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强化阵地管理意识,切实提升了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能力。三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为分管领导,并将具体职责细化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024年度已召开两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年度计划并分解任务、进行阶段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跟踪、有落实,责任到人、闭环管理。五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已向市委报送2024年上半年、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19阵地建设较为薄弱。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加强阵地建设,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一是办公室针对近期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检查指出网站错误信息开展1次全员开展文稿规范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数据引用与表述规则,建立交叉校对机制,降低文稿错误。已整改到位。二是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三审三校”各环节责任主体与审核标准,常态化规范执行。三是健全重大舆情风险防范机制。制定《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舆情监测处置与回应工作制度》,明确监测、研判、处置流程。同时,通过购买第三方人民网舆情监测服务,实现网络舆情全天候监测。机制运行顺畅,应对能力显著提升,有效防范化解了潜在风险隐患。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2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严不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一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清单,并组织落实。二是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组织落实。三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分析研判,部署工作开展。

21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向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内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全覆盖。一是党组专题听取分管领导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二是分管领导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与分管范围内9名部门负责人的全覆盖廉政谈心谈话。

22抓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不够扎实。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抓实清廉机关建设。研究出台中心清廉机关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清廉机关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紧扣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研究出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廉机关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廉机关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准确把握好清廉机关建设目标任务,紧扣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制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在办公区走廊、大厅等公共区域,精心打造以廉政格言、警示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墙,营造浓厚氛围。线上,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官网及内部工作群,不定期推送普及廉政知识构筑起立体化的宣传教育阵地,持续弘扬清风正气。三是结合住房公积金主责主业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坚持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电子稽核三管齐下,针对要害岗位、关键环节、重大事项进行检查。接受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等第三方审计检查,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强化财务管理、防范和降低管理风险。强化数智赋廉,继续推行公积金更多业务全流程线上审批,有效减少人为干预。依托党建联建平台,组织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扩大金广厦党建品牌影响力。四是于2024年组织开展了1次“廉内助”家风助廉主题家访活动。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家属传递组织关怀与廉洁要求,组织党员和家属统一签订了《清廉家庭承诺书》,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有效构筑起单位与家庭协同监督的廉洁防线。

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23日常监督不够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会议监督。2024年以来,派员列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议18次,督促该中心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出规范“第一议题”学习监督意见1条被中心党组采纳。二是强化谈话提醒监督。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约谈,把谈话提醒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中心中层干部、县(市、区)管理部负责人3人就履行职责、廉政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约谈提醒。三是强化重要节点监督。紧盯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严防节日病,督促中心党组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纠治节日“四风”,开展暗访2次四是强化延伸监督触角。转变工作作风和监督方式,将监督触角下沉到基层一线,让中心党的领导管理到哪里,派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成为常态。采用暗访方式下沉上思、东兴管理部监督检查4次。

24执纪问责成效不够明显。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群众举报;加强与市纪委信访室、市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二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收到反映中心党员干部的意见、信访件及时处置,深入外围了解,精准分析研判,予以信访了结1件1人三是扎实做好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商群腐集中整治工作2次,督促中心结合职能职责服务保障好全市“2+1”工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作为,在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企沙支行、公车镇支行设立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点;4月1日,开通线上离职提取业务的智能审批功能,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9.关于“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25议事过程不够严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党组议事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严肃议事过程。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2024年至2025年9月共召开党组会37次,均落实民主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升。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着重加强会前准备与协调沟通,严把上会议题审核关,坚决杜绝临时动议和议题不成熟上会现象,议题审议更加充分,决策效率有效提升。

    26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有偏差。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深化班子成员对决策程序的理解与认同,有效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会议讨论充分、决策科学民主,班子决策规范性显著提升。

27“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谨。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财务科梳理排查列出重大资金使用不符合上党组会的议题,分析原因。出台《中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规范和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实施办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明确办公室为督办主体,强化对决策执行的评估和监督。

10.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8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欠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持续深化党建示范引领,深化培育“金广厦”党建品牌,抓实四大工程等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成立金广厦政策宣传队,配合党支部下基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获得企业和群众好评。一是党组已严格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召开2次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建要点及重点任务,确保党建工作常态化研究、系统化部署。印发《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强化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已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六项工作任务,细化21条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29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提高认识,完善组织流程,并严格落实,确保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一是中心支部委员会已于2024年2月开展1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4年3月组织开展2023年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按期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有效带动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检视、扎实整改,表率作用发挥明显,后续将常态长效推进落实。

1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30干部内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党组加强整体谋划和分析研判,对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统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办公室、上思管理部、防城管理部、信息化和档案科等4个重要部门负责人岗位进行轮岗。

31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提高认识,加强人员培训,规范选人用人流程,完善文书档案,完成了选人用人存在问题整改。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管干部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开展了1次集中学习,学深透,牢固树立规范选人、科学用人的统一共识。二是办公室组织专人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完善档案卷宗材料。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1次谈话提醒。办公室组工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标准程序学习,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做到程序清、责任实,做好日常自查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32人员配置及干部任用不够合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结合人力资源实际,调入3名干部充实干部队伍,对4个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进行了轮岗。一是党组会议开展了对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专题学习。2024年第十一次党组会议开展分析研判,优化干部配备。二是党组加强对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编制资源空缺情况,优化补充领导干部配备。2024年5月、12月,2025年3月分别调入1名干部,共调入3名优秀干部补充力量。2025年5月,补充配齐党组班子。

(四)关于“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2.关于“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33落实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有短板。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2019-2023年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专项监督检查反馈的未完成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抓住主体、当好主力,把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当作当前首要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题,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分管领导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中的问题亲自抓,拿出务实管用整改措施,确保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党组专题研究推进整改落实。责任科室每月排查梳理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专项监督检查存在问题,扎实推进存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19年-2023年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专项监督检查反馈存在问题均完成了整改。

34巡察反馈问题常态长效整改有差距。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主动开展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结合本次巡察整改,违规提取问题已经整改,违反政策超额发放的贷款问题已纠正。一是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梳理上一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结合本次巡察整改,推动违规提取、违反政策发放贷款等问题持续用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目前违规提取问题已经整改,违反政策超额发放的5笔贷款已追回。二是进一步梳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廉政风险点,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表》完善整改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梳理出管理漏洞、监督盲区,切实把整改成果固化下来形成制度,确保巡察成果的巩固。截至目前,共印发制度16条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持续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主责主业,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进行理性的住房消费,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防城港篇章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发展。以“惠民、利民、便民”为导向,用心用情用力惠民生办实事,不断优化完善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以实干实绩实效体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成效。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巡察整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通落实、一体推进。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提升公积金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渠道,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增强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为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体验。

(三)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擦亮“清廉公积金”底色。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清廉机关”建设任务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不松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作风清廉的良好氛围,推动“清廉公积金”建设纵深开展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0-2826699;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8楼801室;电子邮箱:zfgjjbgs@gxi.gov.cn。

               中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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