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2021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办发〔2019〕7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具有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细化的研究、拟订和上报调整。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调整。
(二)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办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审批。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落实、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稽核审计科、内控法规科、信息化和档案科、港口管理部、防城管理部、东兴管理部、上思管理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中心有参公事业编制数21人,2020年期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8人,退休人员9人。另有聘用编外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详见附件)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详见附件)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详见附件)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详见附件)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详见附件)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详见附件)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详见附件)
十一、政府采购表(详见附件)
十二、2021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详见附件)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8480664.60元,同比减少994507.78元,同比下降10.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8480664.60元,同比减少994507.78元,同比下降10.5%。
上年结余收入0元,与去年持平。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减少2名;二是有两个预算金额合计100万的项目在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中列支。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8480664.6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46964.60元,占支出总预算44.18%,同比减少104407.78元,下降2.71%;项目支出预算4733700元,占支出总预算55.82%,同比减少890100元,下降15.83%。支出总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支出35728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1%,同比增加26559元,增长8.03%。
(2)(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45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4%,与去年持平。
(3)(22102)住房改革支出25018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5%,同比增加17984元,增长7.74%。
(4)(22103)城乡社区住宅支出7699735.6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79%,同比减少1018912.78元,下降11.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746964.60元,占支出总预算44.18%,同比减少104407.78元,下降2.71%。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08025.6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60%,同比减少128465.78元,下降4.6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117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40%,同比减少37862元,下降3.4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733700元,占支出总预算55.82%,同比减少890100元,下降15.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3.87%,与2020年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537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5.50%,同比减少856100元,下降15.22%。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3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63%,同比减少34000元,下降53.13%。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80664.66元,其中:基本支出3746964.60元,项目支出47337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7699735.6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66035.60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防城港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4733700元,是为完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任务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2370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为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3585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四)事业单位医疗8115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防城港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9229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防城港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住房公积金25018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防城港市统一规定,为在职在编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000元,同比减少6000元,下降21.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2000元,同比减少6000元,下降21.43%,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主要用于:中心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市视察、调研和检查工作,兄弟单位来我市学习交流等。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0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元,与2020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6117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按防城港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05500元。同比减少1147500元,下降65.4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两个预算金额合计为100万元的项目在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中列支;二是中心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压减28万元待2022年再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改善办公条件,淘汰一些无法正常使用办公设备,需采购国产台式电脑及办公家俱(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拟预算安排30000元。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政府采购预算根据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建设项目需要,计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575500元。其中:
1.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费320000元。
2.硬件平台维保服务费255500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单个项目预算金额500000元以上的项目为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按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已将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0000元。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2〕70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职责、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规定的通知》(办发〔2019〕77号)精神,中心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编外职工,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共聘用编外职工40名,基本工资1510000元,其他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1040000元,费用共计2550000元。编外职工按照中心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做好中心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中心业务网上业务办理率,加强内部稽核审计,做好单位经费和工会经费核算、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归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上报统计,规范审批企业降低或缓缴公积金。做好全市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服务缴存职工,协助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设区城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聘任。
三、住房公积金(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 (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任务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附件: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