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办发〔2019〕7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具有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细化的研究、拟订和上报调整。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调整。
(二)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办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审批。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落实、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稽核审计科、内控法规科、信息化和档案科、港口管理部、防城管理部、东兴管理部、上思管理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中心有参公事业编制数21人,2021年期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7人,退休人员8人。另有聘用编外人员40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总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总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819.56万元,同比减少28.51万元,同比下降3.35%。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819.56万元,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3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747.28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总收入819.56万元,同比减少28.51万元,同
比下降3.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819.56万元,同比减少28.51万元,同比下降3.35%;上年结余0万元,同比持平。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名;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819.56万元,同比减少28.51万元,同
比下降3.3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36%,同比增加226.5万元,增长60% ;项目支出预算21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64%,同比减少255万元,下降53.87%。支出总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支出3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7%,同比减少3.2万元,下降8.96%。
(2)(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4%,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3.46%。
(3)(22102)住房改革支出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1%,同比减少2.02万元,下降8.07%。
(4)(22103)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747.28万元,占支出总
预算的91.18%,同比减少22.69万元,下降2.95%。
(二)按支出机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36%,同比增加226.5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255万元从专项支出改列入基本支出。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3.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83%,同比增加243.18万元,增长97.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8%,同比减少8.9万元,下降8.3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64%,同比减少255.01万元,下降53.87%。下降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255万元从专项支出改列入基本支出。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08%,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0.46%。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92%,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33.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19.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819.56万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各同比减少28.51万元,同比下降3.36%。收支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名;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9.56万元,同比减少28.51万元,下降3.3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名;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601.2万元,项目支出218.3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74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8.9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防城港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18.36万元,是为完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任务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为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四)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防城港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防城港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防城港市统一规定,为在职在编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9.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市视察、调研和检查工作,兄弟单位来我市学习交流等。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9.09%,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元,与2021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7.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按防城港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12.3万元。同比增加51.75万元,增长85.47%。主要原因:一是中心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1年压减28万元待2022年再支付;二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细化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心为了改善办公条件,淘汰一些无法正常使用办公设备,需采购国产台式电脑及办公家具(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拟安排预算2万元。
(二)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根据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建设项目需要,计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110.3万元。其中:
1.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费68万元。
2.硬件平台维保服务费5万元。
3.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接口升级改造 35万元。
4.正版软件采购2.3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按市财政局列入项目绩效考核范围的要求,中心预算超过50万元列入2022年部门绩效考核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38万元,其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费68万元;行政执法催建催缴公积金、催收逾期贷款经费和腾飞广场三宗商铺诉讼费57.3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由市本级经费拨款、中央及自治区补助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和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四个部分组成。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 :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任务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附件: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