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现解读如下:
一、缴存篇:扎实拓展制度惠及面
通过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宣传发动、靠前服务等方式,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新开户单位192家,净增单位201家,实缴单位3410家,同比增长6.26%。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新开户职工0.9万人,净增职工0.46万人,实缴职工11.33万人,同比增长4.26%。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缴存额17.61亿元,同比增长2.80%;累计缴存总额151.86亿元。年末缴存余额49.74亿元,同比增长9.06%。
二、提取篇:有力保障住房提取消费
持续加大租房提取政策力度,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保持增长,有力保障购买、租赁自住住房等消费类提取。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提取额13.47亿元,同比增长10.6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53%,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14亿元,占比1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5.79亿元,占42.97%,租赁住房2.5亿元占18.5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11.31万元,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3.03亿元,占比22.51%。
2024年末,提取总额102.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20%。
三、贷款篇:支持职工合理购房需求
聚焦职工住房保障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积极助力中青年群体、中低收入职工购房,减轻偿还购房贷款压力。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4.91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9.37万平方米,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28%。截止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1万笔65.64亿元,贷款余额41.6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56%、8.09%、2.62%。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为职工购房节约利息支出3589.61万元。切实减轻了购房职工家庭经济负担,减少了住房消费压力。
四、增值收益篇:保障职工住房安居
通过科学运作资金,合理优化资金存储结构,稳步提升资金使用收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和保障性作用。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全年实现增值收益7244.06万元,同比增长13.40%,增值收益率1.52%,比上年增长0.04个百分点。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79.9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64.3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99.84万元。为防城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财政增收作出积极贡献。
五、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高效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中心继续保持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益和增值能力。全年公积金业务收入15091.10万元,主要为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其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指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五年以上首套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85%,二套为3.325%;存款利息收入是指中心将存款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全年业务支出7847.04万元,主要为公积金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和融资成本支出。其中,公积金利息支出是指中心支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
从《年度报告》可以看出,公积金运行综合效能不断提升,在支持新市民、青年群体、多子女家庭刚性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和全面推进“住有宜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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