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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2号)的考核要求,我中心对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具体名单如下),经送达催建、催缴通知后,下述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现将这部分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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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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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东兴长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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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城区珠河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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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东兴山水科技有限公司 |
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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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豫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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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兴市土地市场管理所 |
缴存至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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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思县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缴存至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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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兴嘉利市场有限公司托管经营部 |
缴存至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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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 |
缴存至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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