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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业务热点问题答疑

2024-04-29 18:03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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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两年内,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或增值税发票、I类银行卡银行卡已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绑定的,办理业务时可不提供实体银行卡),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可申请提取三次。

二、缴存人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是办理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要件,必须提供。

     三、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吗?

    答:《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缴存人符合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出资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五项提取情形的,缴存人及配偶已提取个人账户的最高可提取额度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缴存人的父母、子女可在规定的提取额度内申请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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