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住房公积金热点问答第六期

2024-11-06 17:54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新市民、青年人如何界定?

答:新市民是指未获得防城港市户籍的人;青年人是指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人。

二、防城港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申请全额提取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前往防城港市民中心或各县(市、区)公积金业务窗口线下办理。提取所需材料:身份证件、银行卡(本人一类银行卡)、户口簿(以新市民身份申请的需提供)。

三、购买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的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的缴存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是由缴存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向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提供相关认定材料,如开发商可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备案表等,标注该房屋楼栋为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多少呢?

答: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同时还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